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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申办旅行证件须知
2017-04-30 10:36

F香港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身份证

1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旅行证件,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也可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递。如通过使领馆转递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申请,请先按照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上的要求请点击这里了解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亲自到使领馆递交。

2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请点击这里了解具体要求)。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单独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

3、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的规定,如不足18岁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满18岁之日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则持证人本人必须在返回香港后的30天内,向登记主任报到,交回该身份证,并申请新的身份证。因此,驻外使领馆不接受此类身份证申请。  

4、使领馆受理申请时须核对办证要求的证明文件正本。

5使领馆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使领馆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如申请换领护照,申请人须在领取证件时出示原护照,以便注销。

6办证通常需要48周。

7、申请人除按特区政府的要求支付有关证件费用和邮寄费用外,还须在取证时支付手续费10000韩元(仅收现金)。

F澳门居民申请澳门特区护照及旅行证

1驻外使领馆不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2、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澳门邮箱1089身份证明局局长。

3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085328374300

4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1、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丢失、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请点击这里了解办理旅行证要求;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如澳门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丢失、损毁的情况,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澳(请点击这里了解办理旅行证要求)。

2、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领馆办理。使领馆接到申请后,将在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后发证。

3、办理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请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并提交彩色近照2张(正面、免冠,55 mm×45mm)。《入境身份陈述书》收费10000韩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收费10000韩元。取证时交费,仅收现金。

F香港、澳门居民前往内地

    香港、澳门居民前往内地,应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未持有回乡证的港澳居民赴内地,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请点击这里了解办理旅行证要求

F台湾居民前往大陆

    未加入其他国家国籍的台湾居民前往大陆,如持用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可在有效期内入出境大陆并在大陆停留。如未持有台胞证,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请点击这里了解办理旅行证要求。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应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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