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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请香港进入许可须知
2017-04-30 11:54

F适用情形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或内地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目的地签证或合法居留证件及已经确认的联程机(车、船)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

2、如预计在香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其他事由入境香港,须事先办理进入许可。

3、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无论过境或入境香港,均须事先办理进入许可。

F办理方式

1、赴港旅游或考察的申请人可向使领馆递交申请(个别申请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2、因其他事由赴港,如前往香港特区工作、受训、就读或居留的申请人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请点击这里了解具体要求),亦可通过使领馆将有关申请转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

3可由本人亲自向使领馆递交申请,也可委托他人或旅行社代

F材料要求

驻济州总领馆可根据申请人情况签发3个月1次或2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30日的进入许可。对持有外国人登录证并在韩居住不少于1年者,可最长签发2年多次有效进入许可。请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旅行证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1份;

2、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1份;

42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白色或淡蓝色背景)。

5如因旅游、考察、过境以外的其他事由赴港,请按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请点击这里了解具体要求  

   F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递交申请后,申请人按取证单注明的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只收现金)并取证,总领馆不提供回邮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普通件:申请受理后第4个工作日取件,10000韩元。

  2、加急件:申请受理后第3个工作日取件,每份加收24000韩元,即34000韩元。

  3、特急件:申请受理后第2个工作日取件,每份加收35000韩元,即45000韩元。

  4以上办理时间为使领馆权限内审发的进入许可,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进入许可申请,办理时间不确定,申请人需等候通知。转送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的申请,无论是否批准,申请人均需向使领馆额外支付电报联络20000韩元

    F办公时间



工作日

受理

上午

9:00-11:30

取件

上午

9:00-11:30,13:30-15:30



    请注意中韩两国节假日一般不对外办公,其前后办公时间会有调整,届时请注意通知。

  F地址和联系方式

    济州特别自治道济州市厅舍路1条10号 (济州市道南洞568-1番地邮编:690-029 乘20路市内公交车在“保健所(보건소)”站下车

证件咨询电话(工作日09:00-11:3013:30-17:30):电话064-900-8830,064-900-8840

 咨询邮箱:jeju@csm.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