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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申办须知(更新于2020年7月)
2020-03-31 14:52

F领事认证工作简介

根据201631日生效的《领事认证办法》,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可以为由韩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韩国外交部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送往中国香港、澳门地区使用的有关文书,无需办理领事认证。有关文书经韩国当地机构公证,并经韩国外交部或法务部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后,即可在香港、澳门使用。

F领事认证程序

1、将有关文书送韩国公证事务所办理公证(如:中文或英文的翻译公证、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公证、名公证)

2将公证书韩国外交部护照课办理认证(韩国政府部门出具的英文文书,有的无须办理韩国公证事务所公证,直接送韩国外交部护照课办理认证

3、将经韩国外交部认证的文书送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F办理领事认证方式

一、2018820日起,中国驻韩国使领馆领事认证业务交由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代办。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仅负责受理申请、收费、发证、咨询等业务,不参与领事认证审批,申请人提交的文书能否办理领事认证仍由使领馆决定。

二、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在济州设有以下办公地点,申请人可自行前往递交领事认证申请。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

济州签证申请服务中心

地址:济州市农型洞720-1街汉娜大厦502

电话:064-742-1811

传真:064-742-1710

电子邮箱: jejucentre@visaforchina.org

三、如申请人为中国公民,可选择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或直接向使领馆递交认证申请。

四、中国公民在韩死亡的诊断书、尸检检验、火葬证明等材料的领事认证申请请直接向使领馆递交。

五、遇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等急需办理相关文书认证的,可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直接向使领馆办理。

六、居住在驻济州总领馆领区(济州道)的中国公民可向我领馆申请办理认证。居住在韩国其他地区的中国公民,请根据领区划分向中国其他驻韩使领馆申办。

F提交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认证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在申请人/代理人签名处签名;如委托他人递交申请,申请人和代理人均须签名。

    2、已经韩国外交部认证的文书原件。

  3、韩国外交部出具的认证书(签字、印章页)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韩国居民登录证、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商事类文件认证,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或韩国居民登录证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6、非申请人本人递交申请的,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关于中国公民在韩死亡的诊断书、尸检检验、火葬证明等材料的领事认证,原则上应由死者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来馆办理,并提交申请人与死者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如为非亲属来馆申请,原则上应提交死者近亲属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请向使馆工作人员进行说明,使馆会根据具体个案情况做相应处理。

    8、以上为通用材料要求,如涉及重大事项,领馆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证明文件,或要求代理人提供当事人出具的委托书等。

F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须如实填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中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清晰,不得伪造、篡改,否则不予受理。

2、文书内容和办理程序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对于申办认证的文件,领事官员将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包括当地的公证或认证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情形的,将不予认证。

3、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4、根据有关规定,用于到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无配偶证明,自出证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因此,上述证明自出证之日起超过6个月的,不予受理。

5、经领事认证的文书,不得更改或替换。如被更改、替换,领事认证无效。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6、递交认证申请和领取认证文书均无需预约。

7、认证申请一经批准,不可撤销。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

8递交申请后,申请人可选择回邮服务,亦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取证单注明日期,凭取证单原件来我馆交费(只收现金)并取证。

9取证单是领取已办妥证件的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申请人本人持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亲自来馆办理取证手续。因取证单丢失等原因导致证件被其他人领取的,领馆不承担责任。取证后,请当场核对。如有疑问或文书有误,请当场向窗口咨询。

   F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取证时交费,仅接受现金

收费标准如下:单位:韩元

             

请注意: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遇此类情况,因办理时间不确定,申请人需等候通知。

    F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受理

上午

9:00--11:30

取件

上午、下午

9:00――11:30;13:30-15:30

请注意:中韩两国节假日一般不对外办公,其前后办公时间会有调整,届时请注意通知。

F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济州特别自治道济州市厅舍路110(济州市道南洞568-1番地),邮编:690-029 20路市内公交车在保健所(보건소)站下车

证件咨询电话(工作日09:00-11:3013:30-17:30):电话064-900-8830,064-900-8840;

传真:064-900-8890

咨询邮箱:jeju@csm.mfa.gov.cn

F认证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